|
|
|
|
山东鲁誉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0531-75628088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8号银座写字间17楼 网址:http://www.luyulawyer.com |
|
|
|
|
|
劳动关系 |
发布时间:2022-05-07 阅读:1969次 |
|
一、劳动仲裁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2018年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是否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依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进行劳动备案等辅助的手段进行判定。员工只要在公司存在上班的事实,提供相关的工资发放信息或者考勤都可以进行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实际用工的情况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具体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
二、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
员工在企业中上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良的企业,为了减少人工成本,会不给员工购买五险或者是不计算加班费等等。这些做法都是违法劳动法的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相应的赔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