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现在休产假哺乳期,老公在我怀孕期间出轨,我求和,在这些时间里一直和小三偷偷联系,在孩子一个多月的时候一走了之,十几天后回来说要和我重新开始,当天小三来找,他说送那个小三下去。接着第二天晚上回来,跟我聊也是说重新开始,然后说出去找小三说清楚。至今几天也没回来,联系不到人,我如果提出离婚能得到补偿吗?我们有几万块钱的债务,现在租房,这期间他有打一千块回来交房租,他和小三同居,但我没有证据。我能拿他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能拿到什么补偿。
答: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
第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有重婚的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的,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过错赔偿。您也提到了您的丈夫与他人同居但是如果您没有证据的话,那么很难获得赔偿。
第二,对于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都需要偿还,先以共同财产偿还,再以个人财产偿还。
第三,您现在还在产假期间,那么您的孩子还不满一周岁,那么一般而言孩子的抚养权会判归您所有。
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合法地收集您的先生与他人同居的证据,以便在诉讼时提出离婚的过错赔偿。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