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山东鲁誉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法律咨询:0531-75628088   13563416012
 
    联系我们
    山东鲁誉律师事务所
    服务热线:0531-75628088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8号银座写字间17楼
    网址:http://www.luyulawyer.com
    精选问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选问答 >> 详细信息

    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0-04-07  阅读:2563次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适用条件不同。法律对两者适用条件都有明确规定,并不相同。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比较简单,强调的是向劳动者倾斜,而赔偿金强调的是对损失的一种赔偿。

     

      二、主观过错不同。经济补偿不考虑主观过错,而赔偿金是强调过错责任的。

     

      三、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四、单向或双向不同。经济补偿是单向的,而赔偿金是双向的,既有企业向员工赔偿,也有员工向企业赔偿。

     

      五、法律性质不同。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的补偿,而赔偿金是对过错方的惩罚。


    上一篇: 住宅小区停车位及收益到底归谁
    下一篇: 如何理解网络诽谤罪
    版权所有©2019:山东鲁誉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8号  电话:0531-75628088备案号:鲁ICP备20006195号-1
    收缩
    • QQ咨询

    • 山东鲁誉律师事务所
    • 电话咨询

    • 053175628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