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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2020/4/11 9:13:35
     伤残等级鉴定,一直是华律网收到咨询比较多的项目,华律网小编为了能解答大家疑惑,特此收集整理了以下1到10级伤残鉴定的详细标准以供大家参考。

    1、一级工伤或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chiari综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胆道损伤致重度肚功能损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术后;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

    (31)食管闭锁或切除后,摄食依赖胃造瘘者;

    (32)小肠切除>3/4,未施行逆蠕动物吻合术;

    (33)孤肾部分切除后,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3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3、三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7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三级工伤或职业病。

    (1)精神病性症状表现为危险或冲动行为者;

    (2)面部重度毁容;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lt;=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或半径<=10();

    (5)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6)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7)一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8)一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9)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瘫肌力3级;

    (11)偏瘫肌力3级;

    (12)双手全肌瘫肌力3级;

    (13)完全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16)一侧肘上缺失(利侧);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双髋、双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0)一侧髋、膝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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